交警公告沧州这一肉制品厂被处罚沧州一住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栏目:媒体动态 发布时间:2025-01-09 18:37:32 浏览量: 1  来源:bob电竞

  为规范我市辖区道路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经上级机关批准,泊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在以下路口增加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实施非现场抓拍处罚。现将点位向社会公示,7日后正式启用。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8日,公示完成后将正式启用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肃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1月19日作出的“肃市监处罚〔2024〕1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肃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关于大杨庄改造项目·保利花园东区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大杨庄改造项目·保利花园东区项目位于

  迎宾大道以东,向海路以南,包括:1#-3#楼、S1#楼及地下车库。经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后,符合标准要求给予通过。全文如下:

  你单位报来的竣工验收文件为大杨庄改造项目·保利花园东区,包括:1#-3#楼、S1#楼及地下车库。项目位于迎宾大道以东,向海路以南。

  一、已对该项目出具规划核验意见(沧审核字﹝2024﹞52号)。经核实,该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二、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该项目符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相关规定,准予该项目人防竣工验收备案。

  三、1.该项目1#楼、S1#楼及地下车库消防验收备案材料齐全,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

  2.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该项目2#楼、3#楼消防验收合格。

  市应急管理局:该项目1#楼、S1#楼及地下车库竣工图中抗震参数符合抗震设置防护要求的规定,验收通过。该项目2#楼、3#楼满足抗震设置防护要求的要求,验收通过。

  市档案馆:该项目建设工程档案经审查验收,符合国家、省有关工程档案规定,现予确认。

  市住建局:该项目物业管理用房面积404.17平方米,位置位于小区S1#商业楼二层,符合物业管理用房建设要求,验收合格。

  市民政局:该项目的养老服务用房(位于2#楼1层)共计164.44㎡。经与河北沧州运河区民政局沟通,并查阅保利丽景沧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公园街道办事处签署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移交协议书,该项目养老服务用房与施工图基本相符,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市体育局:该项目规划配套室外体育场地设施用地466.93平方米,配套室内体育场地设施用房面积161.17平方米,室内用房位于1#住宅楼,符合配套体育场地设施用房(用地)建设要求,验收合格。